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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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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冒名办卡,长期逾期未还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这样的做法要不得

    从没办理过信用卡,却在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在宁波某银行有一张贷记卡,因长期逾期未还,严重影响个人征信,最近,嘉兴的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蒋先生说,他从2005年起一直在嘉兴打工,从未来过宁波,也没有办过信用卡,他认为,是有人冒用了自己身份信息办卡。了解到蒋先生的这一情况后,银行调取了当年的信用卡申请书、启用业务申请书等,发现相关凭证上面的签名与其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中签名不符,其字体书写方式也与他本人不同,且当年办卡时第一代身份证人脸图像不清。种种迹象表明,该卡为非本人办理的可能性极大。

    银行综合判断,该信用卡很可能是被他人借用身份证而冒办,故从以前的交易记录、客户信息等方面着手。通过调取客户借记卡和信用卡交易记录,拨打信用卡申请登记手机号码等,推测信用卡的持卡人应是蒋先生老乡,其春节回乡后在当地办理了2笔取款交易,达到1000元透支上限后即弃卡不用。

    随后,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登记地址,询问蒋先生是否有在某地区发廊工作的朋友,蒋先生立即肯定地指出,办卡人是他的发小,并回忆起自己曾把身份证出借给发小。

    次日,蒋先生致电银行,表示已联系到发小,对方已经承认冒名办卡的事实,并答应归还所有欠款。

    针对信用卡冒领的情况,宁波银保监局提醒,市民要到银行柜台、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申领信用卡,不要委托他人或非法中介机构代办信用卡,也不要通过提供非真实资料进行办卡申请,以免对个人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办信用卡时,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申办XX银行信用卡用”,以防身份证件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提高警惕,不要把您的身份证、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或泄露银行卡的卡号及有效期。

    收到新卡和密码信封,请先修改密码,在使用中将卡片和密码分开保管。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顾盈瑜 郑波 李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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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