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报案,这样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来看看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的这个案例。 典型案例 今年6月的一个上午,金先生驾驶被保险车辆碰撞石块,致车辆损坏,但随后金先生离开了事故现场,直到下午,他才向交管部门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对事故过程核验后,根据保险免责条款中约定的“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对该起事故作出拒赔处理。 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修理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金先生的行为属于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属于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人免责情形,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案例评析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分析说,这起保险事故发生在上午,金先生下午才报警,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查清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状态、确定涉案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消费提示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应依法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及时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报警、报案,并根据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的意见,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直接到相关场所进行处理。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张宏伟 朱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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