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实习生 袁先鸣)为加强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7月14日,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公告,宁波市区221名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未通过养老待遇资格确认,将从下月起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2019年养老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信息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确认方式,全市需要资格认证人员226.3万名,但仍有1755名未通过资格确认,占认证总数的0.078%。 其中,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养老待遇人员221名未通过资格确认,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市社保中心将从2020年8月起对未确认人员的养老待遇予以暂停发放。 养老待遇暂停发放后,确已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由其亲属及时办理待遇清算手续;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请及时联系养老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变更手续,恢复和补发相应待遇。咨询电话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栏。 市社保中心提醒,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不便,请各类待遇领取人员尤其是异地居住人员,在每年12月15日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浙里办”办理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自助认证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