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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的骑行者。 记者 崔引 摄 |
眼下正是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我市的气温也仿佛切入了“烧烤模式”。很多市民都知道,每年的这个时候,自己的工资卡里都会多出一笔钱——高温津贴。按照相关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按照这个标准,很多市民应该已经领取了两个月的高温津贴了。那么,劳动者是否真正拿到了这笔补贴呢?这几天本报做了一个街头小调查,希望能让更多的户外劳动者享受到这个权益。调查显示,仍有一些户外劳动者没有及时足额领到高温津贴。 调查 个别户外劳动者仍然没有领到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防暑措施,什么都有!”趁着停车靠站的一点时间,城乡公交188路司机竺师傅简单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现在有空调了,高温补贴每个月都发到位,4个月每个月200元。公司其他防暑措施也到位,做得非常好。”每天来回公交麦德龙站和奉化河头路站好几趟的竺师傅对公司发放高温津贴的举动称赞不已。 “高温补贴我们是肯定需要的。你说这么大热天是吧。送快递路上一直在太阳底下晒着,人都快晒晕了。” 7月22日下午,EMS快递员吴师傅正在万象汇一带搬快递,他将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身上甚至出现了一些白色的汗渍凝结成的盐粒,额头渗满了汗珠。 “我们公司发的高温津贴应该是每个月200元左右,公司还给我们准备了防中暑的药品,还蛮好的。”对公司的这个做法,吴师傅很满意。 正在宁东路上打扫马路的一名男性保洁员也表示:“每个月都在发。除了补贴之外,也有防暑降温的饮料和药品。” 经常在印象城商圈送外卖的李大姐,干这行已经两年多了。在她看来,今年的“高温津贴”显然没有去年好了。“从7月20日开始,每天12点半至下午5点,每单公司补贴5毛钱,去年每单能补1.2元呢。”李大姐说,除此之外,公司就只给他们发过一次藿香正气水。 7月22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河清北路的一个建设工地上,室外温度约为36℃,工地上的工人们都在露天工作,搅拌水泥,运送建筑材料。当记者问起他们有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时,大家都“一问三不知”。 一名河南籍务工人员表示,到现在也没领到过高温津贴。“我们是按天算工资的,有的多有的少,大工小工也不一样。我以前在其他地方打工是有高温津贴的,我才来这个工地不到一个月,还没听说过有这笔钱。”另外几个工友也表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高温津贴。 此外,记者也采访了社区保安、高温下工作的抛光工人、快递小哥等户外劳动者,大部分人的高温津贴都在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解读 除了津贴外还要提供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这也意味着,高温津贴并不是人人有份,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才必须发放高温津贴。如果工作场所温度能降低到33℃以下的,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向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不得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同样,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各单位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看到这里,有读者可能会问,如果劳动者在室外工作时中暑,算不算工伤呢?该负责人解释,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一般的中暑不属于工伤范畴,但是被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机构诊断、鉴定为职业性中暑的,属于职业病范畴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此外,在高温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还有一些特殊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同样不包含高温津贴。 那如果企业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话,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这名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实习生 袁先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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