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余建侠 虞海杰 方志) 9月6日早晨6点48分,高速交警接到报警,说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往宁波方向1439公里处,有两车因为阳光直射晃眼,发生了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小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停在第三车道和应急车道上,车上人员已全部撤离。小轿车驾驶员张某对交警说,他前一天晚上从安徽合肥出发前往宁波,因为担心中途犯困,他每遇到一个服务区都进去休息会儿,而且使用了定速巡航模式开车。车子开到事故路段时,他因为被阳光照到了眼睛,一下子看不见了,再加上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够,就直接撞了上去。 面包车驾驶员卜某则被吓得够呛,他说,自己本来好好的在第二车道上开,后面的车子狠狠撞了上来,他方向盘没把稳,车子与中央护栏发生了碰撞,导致后排乘客头部被擦伤。 驾驶员受光线影响、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的,不仅仅只有这一例。9月3日下午4点40分,霞浦收费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两车事故,而肇事的驾驶员称,是因为太阳光太强,才引发事故的。 这是一起轿车和货车碰撞的事故,轿车左侧车身凹陷严重,车辆的保险杠也脱落了。轿车驾驶员欧某被吓坏了,他说,自己在正常行驶,是左侧的货车突然变道,导致他避让不及,车子被撞得旋转了360度,才停下来。而轿车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也证明了这一点。 货车司机覃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说,因为午后光线较强,导致反光镜模糊,他根本没看到右侧的小车,以为旁边没有车子,才贸然变道酿成了事故。 高速交警表示,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不能让太阳光来“背锅”,说到底,还是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的。杭州湾大桥上的这起事故,后车驾驶员在眼睛暂时看不清的情况下,应采取点刹的方式,把车速降下来,而不是往前接着“盲开”;穿好高速的事故中,明明反光镜因阳光直射已经看不清,驾驶员应该更加谨慎,放弃变道的打算,而不是想当然地变道,最终引发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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