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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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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造谣低成本,莫让真相总赴“不速之约”

    近日,某女子因杜撰遭性骚扰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引发舆论关注。事情追溯到2019年7月,裴某发布视频称遭男子性骚扰及威胁长达半年,而在警方调查取证后发现,裴某在视频中所称均为编造。

    互联网并不虚拟,仍是真实世界的某种映射,绝非个别人臆想的法外之地。裴某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与便利性捏造、传播谣言,自以为能“报复”他人,实际上却作茧自缚,必然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身处后真相时代,越来越多的网民对于网上曝光的恶性事件持怀疑态度,选择“让子弹多飞一会”而默不作声,这是一种大众网络素养的提升。但随着互联网信息覆盖的速度日益迅猛,各种资讯“泥沙俱下”让人短期内难以厘清,不少弱势群体在网络上的求助显得越发微不足道。或许可以说,不是网友的沉默,而是一些恶意造谣者隐形施暴、恣意妄为,混淆了网络大众视听,变相磨灭着网络求助者的希望。

    必须承认,网络“隐性施暴者”的“造谣成本”很低——即便造谣生事的声音没有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小范围的转发评论也足以让受害人的真实生活受到巨大影响,更遑论一些网络事件中,相关视频点击量达数千万量级,如此传播量对于肆意消费大众同情心的施暴者可谓“意外之喜”,对受害者则几近“天降横祸”,成为一场“社会性死亡”的巨大考验。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本不应成为网络空间的一种常态,但面对“不速”的谣言,真相往往显得被动和无力。在这次事件中,网上造谣生事的女子被判处负刑事责任,真相最终“后来居上”。这是对名誉受损者的交代,更是对网络大众的一种警示。加强这种“警示”作用,才能有效地将“造谣低成本”的恶性投机心理阻遏于萌芽中,才能更长远地守护网络生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让公众朴素的同情心不被人滥用。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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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