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李虹怡) 在陷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纠纷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往往是很多人会选择的“双保险”。但值得注意的是,因当事人未自动履行义务,在司法确认案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不仅挤占了有限的社会调解资源和司法资源,还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对事实清楚,有意愿履行义务,但当场履行有困难的义务人而言,司法确认裁定书可能被金融机构用作资信风控标准,留下“信用污点”。 对此,北仑法院全省首创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延期司法确认”机制,通过给予义务人不超过两个月的履行“宽限期”,换得多方共赢。昨天下午,北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创新机制推行5个月来的成效。 所谓“延期司法确认”机制,是指在案情简单、不存在虚假诉讼可能,且义务人有诚信履行意愿和履行能力,但当场履行有困难的情况下,由调解组织引导其签署简式调解协议,给予不超过两个月的履行“宽限期”。 若义务人按期履行义务,则视为双方自动撤回司法确认申请。若履行期限届满后,经调解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督促,义务人仍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权利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法院依法审查后出具裁定书,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 司法介入暂时让位当事双方的良性信任,这看似区区两个月的“延期”,充分将司法介入对当事人信用情况的影响减至最低。 记者了解到,“延期司法确认”机制推行初期多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情相对简单、义务较为明确的案件,目前正逐步运用在部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案件中。 记者采访得知,截至目前,北仑法院已在96件案件中启用“延期司法确认”机制,其中85件案件在期限内自动履行完毕,11件经督促及时履行完毕,诉前自动履行率达100%,无一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这个机制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也是为民便民的重要举措,更是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北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按约定自动履行义务的,法院还会将其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库,定期向合作银行推送“白名单”。“白名单”中的当事人在办理“阳光履行贷”等金融产品时,可获得相应的优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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