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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严勇杰 |
然玉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11月24日澎湃新闻 一段时间的狂飙突进之后,整个网络直播产业,正迎来全方位的监管落地。在最新的《通知》中,主管部门更是果断出手,直接禁止了未成年人的打赏功能。显而易见,这一新规既是适配“低龄用户”心智特征的前端保护,也是针对过往一系列消费纠纷、家庭悲剧的有力回应。查漏补缺,为时未晚。 封禁未成年人用户的打赏功能,从来不缺依据。一个大前提是,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经济收入,他们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现实中,未成年人用户打赏,十有八九都是捆绑了父母的第三方支付账号或者是银行卡。换而言之,此类行为通常都会伴随有“资金账户冒用、盗用”的情况……既然打赏的资金来源都是未经授权的、“非法”的,与之所衍生的交易行为,当然也是不能被法律所认可的。赚未成年人的打赏钱,纯属不义之财。对此,主播和平台早就心知肚明。 必须看到,“直播打赏”的本质,是很复杂的。其像是“消费”,又像是“赠与”。未成年人用户往往并不能准确理解自己做了什么,莫名其妙、情不自禁就把钱撒出去了。这背后的道理,其实是很好解释的:在直播间这一准封闭空间内,主播与观众处于极不对等的博弈位置。主播在话术组织、情绪煽动等层面,拥有绝对优势。这意味着,道行不深的粉丝们很容易就深陷其中,不知不觉成为人肉提款机。 既然未成年人不具备进行“打赏”的经济能力和判断能力,那么封禁其打赏功能,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需要追问的是,到底要如何精准筛选出“未成年人用户”?对打赏进行人脸识别等实名制验证管用吗?凡此种种,显然有待于平台方给出明确的技术解决方案。而于家长而言,也必须反躬自问:能不能真正管住孩子?能不能不让“手机带娃”?毕竟,很多未成年人打赏,用的其实是大人的手机和账号。 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法律法规上的“权限否决”是一回事,现实场景下的“严防死守”则是另一回事。有了规范,还要各方各尽其责、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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