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读宁波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首次!贯穿2021年全年!

大规模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动

    4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将主动提前介入调查

    12月14日,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议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2021”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我市将首次大规模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动,时间跨度贯穿整个2021年。

    在此之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这也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首个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具有较为完整意义的执法司法保障政策文件,旨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标准化办案体系、损害公益诉讼体系和信息化共享平台的“三体系一平台”建设,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覆盖面的“生态环境执法大平台”。

    塑造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宁波模式”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费良汉告诉记者,当前涉及暂未满足公安立案条件的涉刑案件,如果仅仅依靠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取证,后续案件办理难度将会很大。为此,实施意见中列举了4项亟需公安机关主动介入、提前介入的情形:

    非法的化工、电镀、铝氧化、制革、酸洗等单位或个人生产排污,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涉案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等污染物数量、性质及生态环境损失当场无法确认,但根据综合判断,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单次实施环境污染犯罪未达到立案条件,但可能涉及多次实施环境污染犯罪或者团伙作案,存在既往犯罪情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其他需要公安部门提供支持和协助的情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瞿尔平补充说,在实践过程中,我市将继续出台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措施,积极塑造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宁波模式”。

    采取交叉执法、点穴式执法、夜查夜访等多种方式

    “利剑2021”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酸洗、电镀、不锈钢、石化、冶炼、造纸、化工、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处置、垃圾处理等9大重点行业,特别是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行动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将采取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机动式执法、点穴式执法、夜查夜访等多种方式,集中发起打击整治攻势,集中查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并严格按照“犯罪现场必勘察、污染物性质和数量必清、涉案责任人必清”的要求,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直接责任人、具体实施者,有力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刚性和权威。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