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宁法) 近日,在宁海法院审理的一起生命权纠纷过程中,被告在无过错情况下仍然积极对原告进行补偿,获得法院加10分诚信分。这是宁波法院首次对诉讼行为进行诚信赋分。 据浙江高院部署,今年8月,宁波中院借鉴健康码的形式,推出了“五色”诚信诉讼码。宁海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之一,在诉讼过程中正式运行诚信诉讼码。 2020年1月,小杰(化名)跟随奶奶在其做工的电器厂内玩耍,期间不慎被橡皮绳勒住脖子导致窒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8月,小杰的父亲以电器厂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意外发生为由,将电器厂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宁海法院经审理查明,电器厂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了安全管理责任,对小杰的死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小杰年轻生命的逝去令人惋惜和同情,对原告及其家属也是一次沉重打击。基于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电器厂主动提出给予原告16余万元的经济补偿。目前,已全部履行完毕。 鉴于被告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仍然践行人道主义精神主动对原告进行经济补偿,宁海法院认为这种精神体现了人性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情,其行为应当被认可和赞扬。宁海法院依照诚信诉讼码管理细则,为电器厂增加10分诚信诉讼分,其诚信诉讼码也从“绿码”转为了“蓝码”。 据了解,诚信诉讼码是一整套全新的诉讼诚信系统,承载了评价、服务、惩戒等职能,相当于当事人司法诚信的身份证。诉讼当事人初始分均为100分,法院根据其5年内诉讼相关行为,对其诚信诉讼分进行增减,得出最终信用得分。根据分值从低到高依次为红码、黄码、绿码、蓝码、金码。其中,红码、黄码属于负面码,绿码属于中性码,蓝码、金码属于正面码。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根据管理细则要求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赋分:如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认定为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做减分处罚;如有因自动履行等行为被纳入诚信履行名单的,给予加分红利。其中,对于“红码”和“黄码”的当事人,法院将加大对全案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并视情况对其作出相应惩罚措施;对于“蓝码”和“金码”的当事人,法院将为其提供绿色诉讼服务通道、准予减免诉讼费等司法便利。 下一步,诚信诉讼码将尝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享受相关征信系统激励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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