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近年来,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12月21日《现代快报》 创新十足的“两头婚”,让不少网友直呼大开眼界。在该话题引发全网热议之后,不少江浙群众迅速出面澄清勘误,强调原报道“并不完全准确”。比如说,所谓“小夫妻各住各家”之说,真相实则是“夫妻双方一起住在男方家或女方家”,分居是不存在的!尽管具体的细节表述存有争议,但是“两头婚”大体还是确有其事的。此类独特的婚姻形态,极具革新性、地域性,作为社会自发实践的重要成果,本身就是极有价值的观察样本。 众所周知,某地“婚姻”的形制,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价值认知等,天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头婚”亦是如此。江浙地区民间较为富裕,不少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既然“舍不得女儿”又“养得起孙辈”,女孩一方的原生家庭,在婚恋市场中就变得很“刚”。在深度的、充分的博弈之后,“两头婚”就成了一个妥协的、均衡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某些贫困山区,女子早早出嫁的道理是一样的——婚姻形式,终究是与经济社会关系相适配的。 当然了,“两头婚”绝不仅仅是双方家庭经济PK后的产物,更是个体家庭内部“利益交换”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年轻人让出了一部分“自主决策权”,来换取生活的舒适便利、轻松惬意;而长辈们则是宁愿多花点钱、多出些劳力,来实现儿女在侧、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毋庸讳言,“两头婚”的一个大概率后果就是,原生家庭的强势、“小家庭”的弱势。这与“三口之家”的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原生家庭的兴起与“小家庭”的消亡,是相伴相随的。年轻的小夫妻,不得不牺牲掉一部分“自我决定命运的权利”,来继续维持来自原生家庭的供养与扶持。这一点,从“必须生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两个姓”之中,就可见一斑。很难说,这是一件好事或者坏事。毕竟,“两头婚”作为一个新事物,其长远的影响,还未得到充分体现,还需要时间去检验。但唯一确信的是,婚姻说到底仍是当事人的个体事务,家族因素、长辈意志过多裹挟其中,必会增加扰动的变量。 当人们享受了“两头婚”的创新红利,就必然要承受由此所衍生的不确定性。之于此,该有心理预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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