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3月23日,从宁波轨道交通传来好消息,5号线一期海晏路段地面交通已提前2个月恢复通行,首次实现“地下地铁线路未通、地面道路先行恢复”的协同共建模式。同时,海晏北路站4月份将同步开放F、G出入口和地下通道。“提前还路于民”受到了赞扬。 3月24日《宁波晚报》 宁波的这处地铁修建工程的“为民情怀”是最大的亮点:一个是,尽量压缩工期,减少“给民添堵”的时间;一个是,在地下工程还没有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就本着为民情怀的出发点,提前“还路于民”,让市民出行方便起来。 提前“还路于民”是一种真正的民生情怀。随着城市的发展,随着乡村的振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大建设大开发时代,既然要施工,也就难免“堵死道路”,这是不能回避的。然而,“为民修路”是好事,但是要把“好事办好”却离不开为民情怀。不能把“为民修路”变成“给民添堵”,不能因为是“为民修路”就理直气壮地“想堵就堵”,甚至“一堵到底”。 笔者生活在江苏一个县城。我们家附近有一条1公里多的道路需要填埋管道,修建路边花坛。这原本是一件好事情。而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为民修路”变成了无底线的“给民添堵”。2020年12月份,这条道路就被施工单位“堵死了”,而到了2021年的3月份了,这条道路依然“堵死着”。 “为民修路”肯定是好事,但是一定要有“为民情怀”。一个方面是,要尽量计算好工期,最大程度降低“添堵时间”;一个方面是,在能够采取“半路封闭”的情况下不要“封死整条道路”,最后,是不能封死道路后,却迟迟不施工。 进入大建设时代,未来道路修缮,新建道路等等会成为“新常态”,这种情况下的施工一定要尽量做到“少添堵”“不添堵”,变“想堵就堵”为“科学施工”,变“无底线的堵”为“人性化的堵”,尽量方便市民出行。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探索“堵死道路”的标准。地铁未开通,周边道路先行恢复通行。宁波市的“提前还路于民”的施工理念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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