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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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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 和空飘物禁飞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王岑) 昨天,宁波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4月3日至5日清明祭扫高峰期,为维护清明节祭扫活动空域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决定对部分区域予以禁飞管制。

    自2021年4月3日4时至4月5日16时,在地铁1号线宝幢站周边2公里和鄞州区东苑立交桥至阿育王寺沿线及其周边1公里区域划定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管制期间,未经批准情况下,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禁放风筝、气球等空飘物。

    禁飞期间,请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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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