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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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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手机“分享屏幕”功能 防范网络支付类型诈骗

    近日,市民小李接到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称小李前几天购买的商品快递在运输过程中破损,为补偿客户,可以申请“理赔”。于是小李添加了该“客服”的社交软件好友,对方称手续比较复杂,可以打开软件的分享屏幕功能指导操作。小李打开分享屏幕后,“客服”发来了一个二维码让小李扫码,并进行输入“退款密码”等操作。待发现资金被盗后,小李方知被骗了。

    工行宁波市分行提醒,金融消费者日常在进行线上转账汇款或支付缴费时,一般都会有身份验证环节,需要使用密码、短信验证码、安全工具验证或进行生物识别等,这些是资金出账时的“关卡”,是交易安全的关键防线!而开通“分享屏幕”功能后,受骗者在手机屏幕上输入的个人信息、收到的验证短信等重要支付信息都能被诈骗分子尽收眼底。此类网络支付诈骗的常见套路主要是:

    诈骗分子假冒电商平台客服、快递公司人员、贷款平台人员等身份与受骗者联系,并添加受骗者为社交软件好友;

    诈骗分子以“协助指导退款操作”“协助办理快递丢失理赔”等为由诱导受骗者打开社交软件的“分享屏幕”功能;

    诈骗分子给受骗者发送虚假二维码或链接,引导受骗者输入卡号、手机号等信息后,使用受骗者信息提交交易,接着监控获取受骗者手机屏幕显示的支付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以完成交易,盗取资金。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金融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和动态验证码,慎用手机社交软件中的“分享屏幕”功能,避免重要信息被他人盗取,谨防诈骗。

    如有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客户,内容涉及“网购退款”“快递理赔”等,请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对方说辞,拒绝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不明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将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支付信息向陌生人泄露或是在不明网站上填写,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在银行办理的各类物理安全介质,如U盾、电子密码器等,不要交付其他人使用。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蒋天宙 郑波 胡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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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