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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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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食品?限期改正!

海曙开出全市首张食品浪费“罚单”

餐厅相关负责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夏静 励彤) 近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并对宁波御龙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严重浪费粮食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也是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发出的首张针对食品浪费行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餐桌上讲排场、比阔气……餐饮浪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反食品浪费法》公布实施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正式成为生效法律条文,不再仅限于道德约束。

    “按照以往的检查经验,自助餐厅往往是食品浪费较为严重的单位。”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在对自助餐厅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多数餐厅在醒目位置均张贴有“禁止浪费”“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标识,并能在顾客取餐时对部分过量取餐行为进行提醒,同时通过革新取餐模式减少浪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工作人员对《反食品浪费法》的知晓程度普遍较高。

    然而,执法人员也发现,个别自助餐厅存在反食品浪费意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位于日新街的宁波御龙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食品浪费情况较为严重,经营场所反食品浪费标识覆盖率较低。检查人员在后厨的垃圾桶里发现了龙虾、培根等大量被浪费的食材。

    对该自助餐厅的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即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该餐厅负责人当场表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反食品浪费工作不够到位,诚恳接受处理。下步,餐厅将立即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努力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执法人员将在事后进行复核,查看其整改落实状况。

    “《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不只让打击食品浪费有法可依,更为反食品浪费宣传提供指引,只有让监管部门、商家和消费者形成反食品浪费合力,才能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品质广泛发扬。”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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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