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获悉,为降低未成年人因进入旅馆、歌舞娱乐场所而引发的风险,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之际,共青团宁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会签出台了《关于规范旅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的意见》,就我市旅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行强制报告做了明确要求,尤其在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创新探索。 《意见》在多方面明确了内容 《意见》明确,旅馆是指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场所,包括普通旅馆、宾馆、饭店、招待所等; 歌舞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意见》还对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需要报告的情况和主体进行了明确: 发现未成年人在无父母、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的情况下要求住宿的,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需进行询问,包括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具有醉酒、吸毒等异常状态,以及可能卷入违法犯罪活动或遭受不法侵害的可疑情况,应立刻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告的主体为旅馆经营者。 《意见》对未成年人禁入歌舞娱乐场所的规定进行了延伸: 除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外,对难以判明进入场所人员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无有效证明成年身份证件的,应拒绝进入。 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派工作人员在场所内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场所内有未成年人的,应及时劝离;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第一时间报警。 歌舞娱乐场所禁止以各种情形招用未成年人,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人社部门、文广旅游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对歌舞娱乐场所、旅馆加强监管。 发现歌舞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发现旅馆未按规定进行入住登记、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隐患未按规定报告的,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处罚。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上述场所有未按规定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规招用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报告等情况,应当按部门职责将线索移交至人社部门、文广旅游部门、公安机关。市县两级未保办每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不少于2次。 在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方面 《意见》作了创新探索 《意见》还作了创新探索,打造了强制报告制度的“预防升级版”——在北仑区试点开展具有本地学籍的未成年人进入旅馆信息化监护预警机制建设。 经家长授权,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信息纳入预警系统,未成年人进入本旅馆办理入住手续时,相关信息自动进行匹配,实时将入住信息推送给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供掌握即时情况。 相关部门定期对推送的数据进行研判,发现存在未成年人频繁入住宾馆等异常情况的,及时通知教育部门、学校核实相关情况;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团市委副书记计允斌表示,宁波《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央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深化贯彻落实,也是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希望各主管部门守土尽责,全社会紧密配合,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一个法定的“侦查哨”。 记者 朱琳 通讯员 施寒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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