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一年前,用自己名字买的房子,最近快要交付了(有按揭),可以写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吗?(爸爸70岁,名下只有一套房),如果可以的话,要办什么手续? 答:根据政策,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为直系亲属。其他情形购买的商品住房,可以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且按揭贷款结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发起合同变更业务,需提交资料如下: 1.《商品房合同备案变更(撤销)申请核准表》; 2.变更前后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变更前后买受人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6.商品房在限购范围内的,变更后的买受人还应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核查。 房产公司和买受人(或被委托人)应共同到属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也鼓励买受人使用电子签名的形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问题2 房产赠与有什么要求吗?我是宁波本市人,我名下在限购区内有两套房子了,然后现在老丈人名下的一套在限购区内的房子想赠送给我,是否可以? 答:根据我市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内的住房赠与,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市六区范围内赠与住房未满2年的,原产权人(赠与人)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时,已赠与住房需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描述,您的情况不符合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条件,暂不能接受限购区域内的住房赠与。 问题3 我想问下,一户家庭,没有房子,去参加楼盘摇号,丈夫以无房户名义去摇,妻子放弃无房户资格,参与剩余房源的摇号,这样可以吗? 答:根据政策,参加优先认购的无房家庭,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该项目优先认购活动结束当日(选房结果公示后)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具体依照公示方案执行。 问题4 宁波首次集中供地结束,其中许多地块要求毛坯交付毛坯销售。此项要求是否禁止开发商加装装修包?如若开发商加装装修包,政府是否有相关监督措施? 答:土地出让前明确“毛坯销售、毛坯交付”的地块,在项目交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任何第三方不得与购房人签署委托装修协议或收取装修意向金、定金等款项。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加强对开发商销售行为的监管! 记者 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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