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贸促会为宁波某时代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具了2份台风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该批货出货目的地分别为德国和美国,共268箱,产品为LED装饰灯和电子蜡烛灯,货款34277.76美元。因工厂所在地海曙区龙观乡受台风“烟花”影响,生产车间进水,导致生产流水线受阻,严重影响其生产进度且后续恢复期较长,导致7月下旬和8月下旬2份订单不能如期交货。 早在7月23日市贸促会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台风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并及时建议企业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市贸促会将免费为企业出具因台风影响导致延期出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努力帮助企业减免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记者 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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