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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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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养老获赠遗产”既守卫公平又提供新思路

    杨朝清

    10多年前,江苏无锡市曹大爷在弟弟妹妹见证下,和居委会签订了《处理意见》,约定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曹大爷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曹大爷去世不久,四个子女来到居委会,要继承遗产。法院判决,《处理意见》有效,曹大爷遗产归居委会所有。

    9月27日《人民法院报》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少独居老人也有自己的苦与痛。由于和妻子婚姻破裂,四个子女近60年未看望和赡养他,让曹大爷成为“独自凄凉乏人问”的“孤寡老人”。在此背景下,曹大爷主动选择和居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通过“自我救赎”的方式来解决“老无所依”的困境。

    一方面,居委会过往常年照料他,让他愿意托付信任;另一方面,曹大爷也期望通过这种交换,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尊严、更有保障、更有品质。而居委会也没有辜负曹大爷的期许,10多年如一日悉心照料他,既彰显了社会责任也体现了人文关怀,理应得到应有的回报与激励。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有很大的局限性,“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也显得“慢了一拍”。不论是“邻居继承一半财产”,还是“居委会养老获赠遗产”,不仅为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缓解养老压力提供了新思路,也倡导了尊老敬老、互惠互助的传统道德和文明风尚。

    上百万元遗产全部归居委会所有,不仅是对公平正义的守卫,也具有鲜明、强烈的符号信息,有助于塑造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实质养老的氛围。说到底,当养老实现了社会化,父母养老不再只依赖子女,而是有更多自主选择权;当更多的集体组织、公益机构和养老机构投身养老事业,老年人才可能生活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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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