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购买使用“三无”叉车案。据了解,此类土制“三无”的特种设备在余姚首次被查获。 据群众举报,小曹娥镇曹建公路某经营场所内有一台在用的叉车,车身上无任何标识性铭牌。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这台在用叉车仅有CPD-20新能源叉车字样,动力为蓄电池,无生产厂商信息、合格证及含有运行参数铭牌。 该车系当事人金某非正规渠道购买,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检验信息,其未持有叉车作业证书,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金某声称设备实际生产厂家为山东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经查询,未发现该公司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情况。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通讯员 张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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