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共识。但是为何还有人明知故犯?从宁波市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例来看,大多存有侥幸心理:“不暴露身份就没啥大事!我自己不说谁知道我是党员干部?”而这种想法在宁波市已经行不通,所有酒驾醉驾查处,都需要追查是否是党员干部身份。 5月30日《宁波日报》 “以为即便被查到,只要不说自己是党员,不说自己是干部,不暴露身份,就没什么大事……”这样的话语,在宁波249起被查处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中并非个例。是不是真的只要自己不说,就不会暴露身份? 在宁波市,如今的酒驾醉驾查处现场,有一个标准动作,执法人员会要求酒驾醉驾者报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以及是否是党员干部?即便自己不愿意说出党员干部的身份,也没有关系,执法人员会依据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属于党员干部的,都会直接通报给纪检部门,按照有关程序严厉处罚。 这得益于宁波打造的“公职人员身份信息数据库”。这里有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一名酒后驾驶人员在卡点被查获,呼气酒精含量达14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并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通过进行实时查询比对,发现该驾驶员为国企职工。为此,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通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后作出严肃处理。 “酒驾醉驾追查党员干部身份”,是宁波市的一条硬性规定,纪检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了对接,要求交警部门在酒驾醉驾查处过程中,必须核实酒驾醉驾人员是不是公职人员,是不是党员干部。为此他们建立了“公职人员身份信息数据库”,交警部门可以随时登录“公职人员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一旦发现酒驾醉驾人员是公职人员等,除了在交警部门处理之外,还要通报给纪检部门进一步处理。 最值得一说的是,对于酒驾醉驾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实施快核、快移、快处“三快”协同核查机制,用最快的速度核实身份,用最快的速度移交纪检部门,用最快的速度处理。让心怀侥幸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常识。尤其是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更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此列酒驾醉驾行为不是小事情,其牵涉的是公职人员的形象,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管好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细节上的关注,作风建设需要毫不放松,借助“公职人员身份信息数据库”严厉打击的做法,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无所遁形。“酒驾追查干部身份”,执法就得一追到底,这才是执法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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