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征迁利益,陈老太与李大爷晚年再婚,没想到却也因此带来了财产纠纷隐患:还没有等到征迁,陈老太患上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李大爷成了陈老太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并享有陈老太遗产继承权……这下陈老太的子女无法淡定了,近日,他们来到余姚市公证处寻求帮助。 余姚人陈老太今年70多岁,早年丧偶,晚年与单身的李大爷互生好感,但并没有想到走进婚姻。几个月前,两人突然决定登记结婚。原来,陈老太与家人听说自己所在的村面临征迁,村民的房屋可能被征收。陈老太丧偶多年,独立成户,居住的是一间小房子,按照当地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房屋被征收后,可选择按人口确定安置面积。经与家人商量,考虑到可能会多得到一些拆迁补偿,陈老太就与李大爷匆匆结婚了。 不想天有不测风云,房屋征收还没正式开始,陈老太就患上了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没有了行为能力。李大爷也没想到自己就这样成了陈老太的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监护人。陈老太的儿子小陈也顿感紧张,担心母亲的财产利益会引发他们与李大爷之间的纠纷,于是向余姚市公证处求助。 公证员针对具体情况分析认为:陈老太与李大爷依法登记结婚后,陈老太的房屋如被依法征收,且李大爷依政策被计入安置人口的话,按照当前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选择按人口确定安置面积这种补偿方式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陈老太因病亡故,李大爷作为配偶对陈老太的遗产份额还享有继承权,当然陈老太的子女等其他继承人也同时享有继承权;陈老太现在没有行为能力,李大爷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处分陈老太的财产。 小陈听了公证员的解释有些后悔:为争取多一些拆迁补偿,老母亲再婚真的是风险太大了,弄不好“竹篮打水一场空”。公证员建议小陈,好在房屋征收还没开始,家人应尽快与李大爷妥善商量后续事宜。 公证员提醒:老人再婚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关系到家庭、财产、继承与监护等诸多法律问题,切不可为贪图拆迁利益而闪婚闪离。 记者 殷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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