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网络消费时代,几乎人手都有一张信用卡,一些人囊中羞涩之时常常就靠信用卡度日,殊不知一旦信用卡使用不当,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大祸临头”。信用卡在促进消费、方便生活的同时,也给部分不合理使用的消费者带来了一定风险,加重了资金负担。 李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在多家银行办理10张信用卡进行大量套现透支。截至案发时,李某透支本金合计301652.21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均未能还款,给多家银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罚金5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李某归还所有欠款。 为此,宁波银行提醒广大市民: 一是刷卡消费要适度。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而不是“摇钱树”。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收支状况进行理性消费,坚持“量入为出”,避免因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而背负了超出自身偿还能力的大额账单,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 二是信用额度要合法使用。信用卡可以让消费者在卡里没有现金的情况下进行普通消费,其性质属于银行的消费类贷款。但有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因此,消费者应当认清信用卡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性质,合理合法地发挥信用卡的消费支持作用。 三是对逾期成本要充分知晓。信用卡刷卡消费后,在最后还款日前还清账单无需支付任何利息,但如果在最后还款日后仍未还款,将会产生费用和利息,并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虽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等方式暂时缓解资金压力,但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和利息。因此,消费者在申请和使用信用卡时,应充分了解信用卡的账单日、最后还款日、计结息规则及违约金的收取方式,充分知晓因信用卡逾期而产生的成本。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您:使用信用卡时,应做到按时还款、不逾期、不欠款,合理控制消费限度、拒绝超额消费。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楼丹 董姸娜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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