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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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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午休也要收费?办教育不能满脑子“生意经”

    陈广江

    近日,网传“广东东莞某学校学生趴在桌子上午休每学期需收200元”一事引发热议。8月29日,学校回应称,东莞市教育局下了文件,按照每天2元钱的标准收费,采取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回家午休”。

    8月29日极目新闻

    每学期200元,钱不算多,但此事着实令人糟心。网传截图显示,某老师在群内发文称,学生午休方式有三种:趴睡(每生每期200元),教室午休垫躺平(每生每期360元),午休室床位(每生每期680元)。明码标价、自愿选择,的确无强制,但很多网友并不买账:趴桌上午休是学生天然的权利,凭什么收费?

    据报道,2019年8月,东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校内午休服务以在教室内为主,午休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村(社区)承担、家长承担等多种途径筹措解决。以此看,校方收取“午休服务费”的做法有据可依,收费标准也不算离谱。

    尽管如此,“午休服务费”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也经不起推敲。有网友直言,如果校方提供专门床位和专人服务,适当收取费用尚可理解,学生教室里趴桌上午休也要收费,难道“再穷也不能穷教育”成了一句空话?有专家曾指出,校方是学生在校的监护人,看护在教室午休的学生是学校的职责,没有收费的道理。

    早在2013年,广东珠海某小学向趴课桌午休的学生按天收取1元“午休费”,曾引发巨大争议。对此,《人民日报》一针见血地指出:“‘午休费’是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而比教育乱收费更可怕的,是其披着的‘合法’外衣。‘收费许可证’不仅让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沾上了铜臭味儿,更是对义务教育的一种玷污。”

    教育是国之大计,办教育要算“大账”和“长远账”,而不能局限于“小账”和“眼前账”,更不能满脑子都是“生意经”。换言之,即使需要向看护学生午休的老师支付劳动报酬,也不应由家长承担;即使地方财政有一定困难,也不应在义务教育上如此锱铢必较。多年来,教育乱收费始终在“严禁”之列,但一直未根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思维”甚至“生意思维”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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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