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占用人行道是不对的,我认罚。就是犯愁被查处后,还得到执法中队做笔录、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影响做生意。没想到执法队员告诉我可以在现场完成,不需要我来回跑。”9月6日,在鄞州区明楼街道惊驾路,一电瓶车销售店铺因占用人行道摆放修理工具、电瓶车,被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楼中队立案查处,店主宗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了,但得知不需要来回走办案流程,还是觉得有些意外和欣慰。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案审科科长王凌告诉记者,这是该局依托“钉+”执法应用,创新推行的“轻案零跑”模式,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案件,通过执法队员即查即办,可实现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的全环节数字化办理,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将当事人“多次跑”降低至“零次跑”。目前,该模式已在沿街店铺“违规占道”案件中试点推行,累计现场办理“零次跑”案件42起。 “过去,办理违规占道案件时,执法队员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后,还需要当事人上门完成调查询问、文书签收等流程,有时候当事人忘带材料,难免来回跑;现在,借助‘轻案零跑’模式,执法队员即查即办,可当场完成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流程,后续通过电子送达文书、手机缴纳罚款,不再需要当事人来回跑。”明楼中队中队长刘永波告诉记者,并现场演示操作过程。记者看到,在进入系统应用并对应选择违规占道“轻案零跑”模块后,执法队员根据系统提示逐条填入信息、拍照上传证据材料,当事人只需对现场采集的证据材料、电子送达确认书进行确认并在手机上签字即可。后台校验后会一键生成格式化文书,后续,待执法人员将证据文书上传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经法制审核后,当事人能够以短信形式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真正实现“零次跑”。 “‘轻案零跑’模式相较传统办案模式而言,不仅能够简化办案流程,还能够有效节约办案成本、规范执法程序。”王凌说。 下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做优执法减负,把“轻案零跑”模式逐步拓展至市容、市政、绿化等其他领域,并不断完善“钉+”执法应用中“钉”单式综合检查、简单案件“轻案零跑”、不同情形自由裁量判断等全链模块,持续助力优化法制营商环境,助推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李佳静 朱科娜 舒琼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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