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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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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泄露患者隐私当作小事看待

    史洪举

    12月12日晚,香港艺人周海媚去世的消息传出,引发了粉丝的巨大悲痛。同时也发生了令人愤怒的一幕: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院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流传。昨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符某某利用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之便,出于炫耀,将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符某某已被依法行拘。

    12月14日澎湃新闻

    毋庸置疑,每个人的健康状况都是个人的隐私。尤其是患者的就医情况、病情、诊断报告、病历资料等属于更为私密的隐私信息。这种随意曝光逝者隐私、拿公众人物就诊信息当“八卦”素材的行为十分不妥,既有失道德,也涉嫌违法。

    患不避医可以说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即患者应如实向医生陈述其所患疾病,不得刻意隐瞒,即便是难以启齿的隐私病情,也不应有所遮掩。与此相对,医护人员必须尽到高度的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散布传播执业过程所掌握、知悉的患者隐私。这既是社会公德,也是医护人员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性质所衍生的职业操守和底线。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可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此外,根据民法典,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尚不知道病历是在哪个环节泄露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必然是医疗机构管理不严,相关医护人员不负责任所导致的恶果。

    在万物皆可上网的互联网时代,通过网络传播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八卦”确实能够带来流量和关注。但这种故意传播隐私的行为,已经严重背离社会公德,甚至已经构成民事侵权和治安违法。有关部门理当依法依规严肃惩戒这种靠传播患者隐私博取流量的行为,以形成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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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