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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鲁焕清,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中国红楼梦学会会员,著有《清语红楼》。 |
林语堂曾写过一篇文章《论晴雯的头发》,他说晴雯之所以被王夫人撵出了大观园,是因为“她的一堆乱发及衣冠不整,衣纽不扣,大有法兰西所谓negligee意味”;并进而断论:“晴雯坏处,在其野嘴烂舌,好处在其烂漫天真。” 晴雯这个形象,比她的头发更吸引眼球的,是她的指甲。 晴雯的指甲很美,美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那位给她瞧病的大夫一见到她从“大红绣幔”中伸出来的纤纤素手上那“两根指甲”,第一反应便是“忙回过头来”。 那指甲的惊艳和奇美,让见多识广的大夫不敢直视、心猿意马,甚至于后来竟然开出了“虎狼之药”。那宝二爷一看到大夫开出的药方后便气得直跺脚:“该死,该死,他拿着女孩儿们也像我们一样的治,如何使得!” 晴雯的两根指甲到底是什么样子?小说的描写简单而清晰: “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 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奇”:一是奇长。据说清代贵族女性流行蓄长指甲,一些清宫剧中的宫女也常有这样的妆扮,但指甲长到“足有三寸”的却也并不多见,更何况晴雯还只是一位丫头。 二是奇美。她的指甲上面还残留着“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金凤花,就是凤仙花,又名指甲花,不少女性朋友读到这里都会心生共鸣,勾起童年的美好回忆。 “夜捣守宫金凤蕊,十尖尽换红鸦觜。闲来一曲鼓瑶琴,数点桃花泛流水。”在元末明初杨维桢的诗中,那被金凤花染过的指甲,像红嘴山鸦一般艳丽;那嫣红的指尖在琴弦间翻飞,恰若点点桃花在水中飘落。 喜欢《红楼梦》的朋友,注意到晴雯指甲的不在少数,有的认为这指甲“大有深意”,有的把它视作晴雯“养尊处优的证据”,有的说这是晴雯“情为悦己者容”,还有的甚至由此推断出晴雯可能有着“高贵的血统”。 不管怎么说,晴雯可是《红楼梦》那么多丫头中明确写着留有长指甲的唯一一位。当贾宝玉拿来“鼻烟”时,小说描写晴雯用指甲把里面的“汪恰洋烟”“挑了些嗅入鼻中”,那指甲应该就是“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的那两根中的一个。 曹公把晴雯的指甲写得如此清楚,不仅为了描摹她那超乎他人的美丽,也不仅为了突出她那“身为下贱”却“心比天高”的独特品性,更还在结构叙事上有着“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匠心独具。 当晴雯被王夫人驱逐出大观园后,贾宝玉偷偷去探视她,躺在病榻上的晴雯气息奄奄,在满是委屈和决绝的含泪表白后,毅然将自己身上的两件东西送给了宝玉:一件是“贴身”的“旧红绫袄”,还有一件就是那两根指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对古人来说,受之于父母的身体之一发一肤都不能轻易授之于人。如果一个女性将自己身体的发肤送给一个男人,则更有着一种特别的含义。这不,《红楼梦》中,贾琏因女儿得了痘疹而搬出外书房斋戒了十多天,回来后,王熙凤疑心丈夫“这半个月难保干净”,特命平儿要好好查查贾琏带回来的“东西”,除了“戒指、汗巾、香袋儿”外,还要查有没有别人的“头发”和“指甲”。 第七十七回,含冤被逐的晴雯,一边哭诉着“我死也不甘心”“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一边用剪刀“齐根铰下”自己左手上那“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递与宝玉,第五十一回晴雯那红艳的美甲,在此刻便成了惊世骇俗的凄美的生命绝唱。至于宝玉看到的指甲从先前的“足有三寸长”突然变成了只有“二寸长”,这是作者的笔误还是晴雯已经作过修剪,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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