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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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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和工作地、社保缴纳地必须一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门槛提高

陈敏

  本报讯(记者陈敏)昨日,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等四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居住地和父母工作地、社保缴纳地必须一致。

  四区规定,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同时具备四大条件:

  持有流出地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15年4月30日,与该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在该区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该区社会保险(截至2015年4月30日,已在该区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父母双方在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5年4月30日,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四区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如下:海曙区,4月25日-5月5日。江东区,4月25日—5月5日。江北区,4月26日-5月6日。高新区,4月25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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