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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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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生”若爆棚 则按户籍迁入顺序录取

今年老三区都将这条规定写进了招生文件

陈敏

  本报讯(记者陈敏)2015年小学招生政策,老三区和高新区究竟有哪些变化?昨日,记者采访了各区教育局。

  海曙:

  对学区房频繁买卖说“不”

  海曙区教育局表示,今年该区小学招生与去年比“无变化”。

  虽然海曙今年没有变化。不过,今年江北、江东等地所作的一些调整,实际上海曙去年就已经开始实施了。

  由于部分家长通过买“学区房”等途径择校,导致个别学校生源爆满,甚至造成“一表生”爆棚的现象。

  去年,海曙区针对此现象,规定“一表生”人数如果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今年,海曙将继续实施这项政策。

  此外,海曙还规定,同一套房子已有不同家庭子女在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属于“二表生”。

  江东:

  “一表生”可能要排队

  和往年不同,2015年起,凡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的江东区学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录取;如该批次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原则上按学龄儿童迁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也就是说,该区“一表生”可能也需要排队。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江东区第二实验小学等学校已出现“一表生”爆棚的现象,今年该区在制定入学录取顺序时,也是考虑有的学校生源可能爆棚的问题。

  江北:

  江北实验小学和江花小学合并

  这两年,江北区也出现入学压力的问题,预计今年惠贞书院、江北外国语学校等个别学校可能会出现爆棚情况。

  针对这个现象,江北区对今年的小学招生政策进行调整,突出了监护人(父母)完全拥有房产和儿童户口迁入先后顺序的条件。规定一、二、四表生的房产所有权必须是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

  另一个变化是,规定“一表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则按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这也是继海曙、鄞州之后,又一个“一表生”要排队的区。

  此外,对共有产权问题,江北区有了更明确合理的界定,即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无其他私有住房,作为第三表的A类处理;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以及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非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拥有,均作为统筹安排对象。

  江北区另有一个较大的变化,从2015年秋季开始,江北实验小学和江花小学实施合并,江花小学停止招生,原江花小学服务区整体划入江北实验小学。

  合并后,实验小学学区含湖景花园、桃源小区、北岸琴森、锦绣江花、大闸小区、浮石社区(含新马小区)、天境花园。

  此外,江北实验教育集团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2015年秋季起开始招收2个班的新生,主要接纳慈城新城区域的学龄儿童。学区覆盖慈城新城云鹭湾、维拉小镇小区。

  高新区:

  明年起,有学区房的未必能进地段小学

  今年,高新区小学入学政策基本没有变化。不过,高新区对明年的政策变化进行了预告。从2016年起,学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有房产(住宅房),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学龄儿童,如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不视作服务区学生,需回户籍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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