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开全国先河,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届时,社会服务令、降低信用等级、刊登道歉声明、行政拘留等新手段列入处罚种类,并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加大立法的操作性。(7月23日《环球时报》) 短评:对社会不文明行为,过去除了道德谴责外,别无他法。虽说“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但规范和治理社会不文明行为,确实不能单纯依赖于道德教化和舆论谴责,关键还要给予重罚和严惩,让不文明者有所敬畏,有所顾忌,进而自我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深圳市在国内首开先河、立法规范不文明行为,值得期待。同时,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城市跟进,让文明之花在法律规范的呵护下,遍地盛开,让这个社会变得更美、更和谐。鲁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