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安徽合肥市肥东县一名男子和妻子、母亲同时意外坠河。只有该名男子会游泳。他先救就近的妻子,再救母亲,两人最后都得救。男子父亲不满他的做法,而母亲则没责怪儿子。(7月24日《新安晚报》) 短评:波涛汹涌,性命攸关,谁近先救谁或者谁容易救先救谁,应是当时最正确的做法。这不仅可以节约时间,尽最大可能挽救生命,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那些事先的假设和事后的分析,在危急关头都不过是一句空话,任何理论都抵不过两人得救的实际良好效果。 那种应该先救谁的沉重“思考”极易淹没人性的光芒。无论妻子还是母亲,都是平等意义上的生命个体,都是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尽自己最大能力解救他们,都值得称道,也获得了网友的一致认同。好在母亲理解儿子,假如像其父亲一样心生不满,因此责怪儿子不孝顺的话,儿子可能会再次跌入令人窒息的非理性“河流”。凌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