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该细则显示,上市公司股票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量÷当日实际流通量。 另外,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实施风险警示措施的情况有:(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看好优质股,警惕垃圾及风险股。李大霄在其官方微博说:“上交所将设风险警示板个股涨幅限制1%跌幅限制5%。评:与好人为伍,好股为伍,拥抱优质股,警惕垃圾及风险股。” 著名财经评论员曹中铭对上交所设置的风险警示股票1%的涨幅上限感到很意外,随即表示监管层此举可能意在控制风险。曹中铭预测,即便如此小的涨停限制,也不会引起个股的大面积涨停,相反,这类股票的走势应以阴跌为主。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实际是“风险警示板”的两类品种,前者基本对应现有的ST和*ST,涨幅被限制到1%,跌幅仍为5%,如果0.5元以下则涨幅限制为0.01分;后者进入30天退市风险整理期后,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而整理期结束摘牌。 如果这一政策实施,那么现有的ST股和*ST股将直接悲剧,1%的日涨幅几乎可以完全限制炒作,而涨跌幅限制的不对称更是极度加剧了这些品种的风险。 可以预期,下周一开盘,两市ST板块将集体暴跌。当然,对于成功重组、业绩转好等基本面确实有实质改善的ST公司,以后可能每天处于1%的无量涨停状态,价格会远远低于真实价值,市场定价效率大幅下降,定价功能基本消失。反过来考虑,市场定价效率的低下,对于重组过程中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可能影响也会偏负面。估值偏高,业绩较差的中小市值品种整体也可能受到影响。 综合21世纪网、证券时报网、东方财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