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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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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吸烟室”是对控烟法令与共享经济的挑衅

    近日,不少路过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70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于昨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记者发现,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1月7日《新京报》)

    处于北京繁华地段、占地超过70平方米、咖啡色的围挡、绿植装饰……远远看上去像一个露天咖啡厅的开放吸烟区,豪华、醒目、直接,不加掩饰,令人侧目。

    进到里面,不少游人在该区域歇脚,“优雅”的环境内,十几把椅子上都坐着悠闲的吸烟人,小朋友也在该区域内玩耍,无疑在客观上涉嫌诱导青少年吸烟。有研究报告显示,青少年的尝试吸烟率和吸烟比例,随烟草广告暴露的增高而增高。此处还有堂而皇之的烟客公约:“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将吸烟和文明甚至美丽联系起来,不啻为一段生动的吸烟广告,对于身心发育尚不健全、好奇心模仿心强、价值观正在形成阶段的青少年来说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

    据报道,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但在笔者看来,“共享吸烟室”是披上保障烟民利益马甲的“伪共享”。要知道,共享经济的基础是商业法制经济,必当遵循商业法制经济原则,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不能任性而为。此吸烟区设立在人口密集区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处,占用了公共空间,却既没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必要警示语,也没有对未成年人模仿构成一定阻隔,还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控烟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记者了解到,该企业目前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了吸烟室,并称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2000个共享吸烟室,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市。换言之,若不加以遏制,这种夸张的、变相做烟草广告宣传的吸烟营销点还将在各地陆续出现。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禁烟控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毋庸讳言,历史积淀下的烟文化使我国控烟形势依然严峻,而“共享吸烟室”是对控烟法令与共享经济的双重挑战。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健全完善法规,用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或监管“共享吸烟室”这类新商业行为,将监管端口前移,用法规来约束资本疯狂追逐下的任性行为,防范并遏制名为共享、实为“吸烟营销”的乱象。    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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