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莹)在今年的浙江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宁波市鄞州中学教师章玲向大会提交了一个《关于加强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呼吁建立电动车管理系统,实施年检制度。 之所以关注到这个问题,章玲提到浙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全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同比正在上升,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交通安全的“痛点”。 “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便宜、方便、节能、且无需驾驶证而大受消费者欢迎。然而电动自行车自身车况问题,制动性能差、警示灯不明显及驾驶人技术和交通法规意识不强等因素导致目前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成为目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章玲说。 面对这些,执法部门同样面临电动自行车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且效果有限的严峻现状。 章玲建议,省里建立起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比如,对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一次普查工作,进行登记编号并上牌便于管理,可以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销售点合作实行新车购买即上牌,由销售方录入新车及车主有关信息。 实施年检制度,对电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给予检测,凡有超标或安全隐患的,需就地处理;凡不适合继续使用的(整车或部件),应立即报废。同时应帮助和鼓励保险公司推广电动车保险业务,例如可在出现一次违章后强制购买保险等。 另外,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限速管理。对存在安全警示灯不明显、自身车况不良、制动性能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瓶车一律不予销售,及时返回生产厂家。交警部门也要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 今后建议处理交通事故中,明确责任。对于驾驶电瓶车闯红灯者,应由交警处以交规学习或义务站路协助交警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的相关法规。建议提高罚款额度,凡不缴纳罚款的一律扣车。调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保险部门、工商部门、电动车生产厂商、销售商以及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共同参与,形成一个安全文明的电动车产销、使用及管理体系,尽可能减少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