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发生的“家长‘爆粗口’,学生被劝转学”一事引发网友围观。2019年1月30日,仪陇县教育局通报了调查和处理情况:确保两位学生2019年春季正常入学,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约谈博雅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当事教师,对劝说学生转学问题严肃批评……(1月31日《封面新闻》) 不可否认,不管学生家长犯有什么错误,都不能连累孩子。毕竟孩子在家长与老师的纠纷中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因为家长在群里爆粗口骂老师,学校和老师就逼迫学生转学,这显然是一种连坐式处罚方式。 再者,从法律角度说,因为家长爆粗口骂老师,学校、老师就逼迫学生转学,实质上就是间接对学生给予开除处理,这显然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与法不符。从这个角度说,必须纠正学校逼迫学生退学的处理方式,要确保学生正常入学,保障其受教育权。 然而,回到这起“家长‘爆粗口’,学生被劝转学”事件上来,所有的板子不能只打向老师一方,辱骂老师的家长不能一点事情没有。教育局这种过度偏向家长的处理方式,在客观影响上,不仅会进一步惯坏一些家长,而且会让广大老师感觉没有尊严,将直接严重伤害到广大老师的职业荣誉感、幸福感,进而重挫广大老师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不利于家校合作教育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家长对老师提出的要求,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家校群里直接说出来,这无可厚非。但是,家长不能对老师爆粗口,不能辱骂老师,这是做人最起码的文明素养和礼貌。学校要求该家长道歉,这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如果家长辱骂老师没人管,不需要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那么很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导致辱骂事件再次发生。如此一来,何谈家校合作?何谈师道尊严?从这个角度说,学生的受教育权需要保障,但老师的师道尊严也必须被尊重和保障,二者缺一不可。 家校群是家校交流沟通的空间,必须严禁不文明行为,规范家校群里的言行举止,各地教育局有必要向北京市教育局学习,尽快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给家校群、家长群立规矩,明确规范老师、家长在家校群里的言行举止,并对违规的老师、家长配套处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约束各方,才能促进家校合作。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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