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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被困出租房内 集士港派出所供图 |
大大的眼睛,懵懂的表情,天真无邪的模样十分惹人喜爱,可这个看起来3岁左右的小女孩却有些可怜。前天,她独自一人被关在了出租房内,又饿又渴,还光着脚丫子。 在屋内啼哭好一阵子后,终于被好心邻居听到了。几名邻居见状,纷纷围了过来,又赶紧给海曙集士港派出所拨打了报警电话…… □通讯员 任巧露 金报记者 朱琳 爸爸向邻居借了6元钱出走,留下女儿独自在家 小女孩所租住的房子,位于集士港镇横港村内一处一层楼的平房,三四十平方米的屋内,平时住着她和爸爸妈妈。 爸爸姓杨,四川巴中人,1992年出生;妈妈姓王,湖北省黄梅县人,1997年出生。不过,这两人并未领证结婚,却有了小女孩。 前几天,他俩闹了矛盾,于是女孩的妈妈便狠心回了老家,独留杨某一人照顾女儿。 一个人带着孩子的日子,让杨某觉得辛苦,加了他微信的邻居注意到,杨某最近曾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因养不起孩子,扬言要将女儿送掉的信息。 2月19日这天,杨某向邻居借了6元钱,说自己实在经济困难,要救个急,当邻居把钱给他之后,杨某便离开了住处,而从此时起,女儿便一个人在家。 邻居透过防盗窗给孩子送吃的,还报了警 到了下午2点许,邻居听到了女孩的哭声,便闻讯赶了过去,见门被反锁,孩子出不来,又没吃过东西,热心邻居看情况不妙,便拨打了110向集士港派出所求助。 接警后,民警便赶了过来,“当时小女孩就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鞋子没穿,袜子也没有,最后还是隔壁邻居把手套当袜子,给她套上的,这大冬天的,真的太可怜了……” 民警见此情况,立马折回派出所募集衣物,买来零食,给小女孩送了过来。 “孩子别怕,阿姨给你穿衣服。” “来,这是牛奶,你先喝一点,回头再给你好吃的!” 不管是民警,还是邻居,瞧见这场景,很是心疼,极力照顾着孩子,但由于尚不确定孩子家长什么时候回来,只能透过出租房的防盗窗给孩子递过去。 饿了许久的女孩终于吃上了,一面喝着牛奶,一面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非常可爱。 据邻居介绍,杨某此前有一次,把孩子交由邻居照看过,当时一连好几天,“夫妻”俩也未露面,这更让民警担心,因此民警决定一定得给他做好思想工作。 提醒:遗弃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于是,民警开始查找女孩父母亲的联系方式,通过暂住信息,找到了杨某表兄弟的电话,之后表兄弟联系上了杨某。 在电话里,杨某对民警说,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养育孩子,他不想要这个孩子了,“反正我是没办法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置。” 看这情形,民警知道,软的不行,只能来硬的,“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一经定罪,是要坐牢的!” 从电话中得知法律后果后,杨某的态度有所好转,对民警表态,会立马回家照顾孩子。 下午5点钟,杨某总算回家了,希望他能按照向民警表态的那样,好好照顾女儿,再也不发生类似的事儿。 记者从海曙警方了解到,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将构成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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