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建芳 记者 陶倪)虚构安装POS机后即可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吸引被害人,再以POS机刷卡金额满3万元或使用满3个月即可退还押金为由,向被害人骗取押金后逃跑。近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构成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昨天,记者了解到相关案情。 陈某今年30岁,一直没有正当工作。他就想到利用POS机“赚钱”的法子。为了让客户相信他是中国银联的人,陈某做了假身份证、假公章、假名片和假合同,并购买6台POS机。 陈某来到鄞州区某商场,逐一向店家推销POS机。在一家瓷砖店,陈某向老板娘宣称自己是中国银联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安装POS机,并出示名片和身份证。见老板娘没有怀疑,陈某继续说:“安装一个POS机需要2000元押金,但可以做一张大额的信用卡,而且在POS机刷到3万元或使用满3个月后可以退押金。”老板娘当场同意安装并支付押金,还将陈某介绍给其朋友。一段时间后,老板娘等几人想联系陈某退押金,陈某开始各种推脱,后来干脆联系不上,几人才发现受骗并报警。 经查,陈某以该种手法骗取四名被害人押金共计12000元。陈某被抓获后,其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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