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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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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

面面观

    据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记者采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讲道理抵不过当泼妇”

    非法治社会应有之义

    之所以发生“哭诉维权”,既在于商家没有诚信和规则意识,更在于监管力度太弱,违法成本太低,以至于趋利避害的商家本能地逃避责任,能赖就赖。以西安这起事件为例,如果商家通过推诿扯皮拖垮消费者的话,其获益最大,哪怕只是更换发动机,其损失也较退车或换车小很多。

    现实中,即便消费者充分“占理”,往往也禁不起商家的拉锯式拖延。

    必须强调,无赖者得利,讲理者吃亏;“讲道理抵不过当泼妇”并非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对此,还应完善纠纷解决规则,如对于消费领域纠纷,不妨让败诉商家承担消费者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成本,以减轻消费者维权负担。监管者更应切实作为,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让弱势的消费者有依靠,让财大气粗的商家有顾忌。这样才能让文明人有处说理,让讲道理胜过耍无赖,最终形成人人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让耍赖才能受益成为过去。

    史洪举

    “女车主哭诉维权”

    暴露消费者权益孱弱

    在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之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成涉事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奔驰高管也会见了女车主,并称“准备了生日礼物”。

    事情似乎在朝解决的方向好转。但奔驰的应对,看似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被动应对,难以从中感受到真诚,查询媒体报道,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情况发生,西安这名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可能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

    所以,女车主哭诉维权这样的“另类维权”,并非是维权常态,舆论资源有限,每一位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不可能都受到舆论的关注,更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只能通过正常维权渠道维权。但现实是,维权成本高昂,比如消费者会像西安这名女车主一样,可能面临商家“打太极拳式”的推诿,理直气壮的消费者往往在漫无止境的“持久战”中屈从,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像奔驰等大企业应对此类事件经验丰富,或是预先就做好了准备,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女车主哭诉维权,正是消费者维权难的生动注脚。

    像奔驰这样的知名企业,本应更为爱惜自己羽毛,但在一些时候,正因为一些知名企业“财大气粗”,他们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也就更容易对消费者“恃强凌弱”,从而慢慢走向了“店大欺客”的歧途。

    对于奔驰新车漏油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追查下去。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则应依法予以严惩,增加他们的侵权成本。同时,也要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让消费者“挺起腰杆”也能成功维权,而不是只能无奈选择“哭诉维权”。而对于奔驰等企业来说,这件事就是警钟与提醒,商家要以消费者权益为重,别让自己走上“自绝”于消费者的“绝路”。戴先任

    “哭诉维权”

    无论结果如何都是“输”

    对于西安车主来说,离“胜利”的结果是越来越近了,最终拿回车款和获得赔偿也是“指日可待”了。然而,看起来是“赢”了,但消费者却“输”了,因为“哭诉维权”没有“赢者”,无论结果如何难逃“输”的窠臼。

    对于维权,消费者最怕的是要通过“大哭”、“大闹”的方式,要借助舆论的力量才能抵达胜利的彼岸。这其实是最无奈的维权方式,是最揪心的维权方式,不是走到了“绝境”这一步,恐怕没有几个消费者愿意选择。西安车主自己也说了,“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太讲道理!”本来,维权这件事,是最需要讲法律讲道理的。可一个讲道理的人面对商家的“撒泼”,当职能部门没有以维持正义的态度勇敢地站在消费者这一边,试问,还有什么招能够让商家服软,还有什么办法能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边是走正当的维权渠道无望,可能遇到的是冷漠的对待,且时间长,成本高,一边是撕下面皮,走“哭诉维权”之路,虽然自己的脸面没有了,虽然自己也跟着成为“网红”,但效果出奇好。当然,当“哭诉维权”成为常态之后,网络也可能变得没有什么兴趣。可能在某一天,“哭诉维权”也无法维权的时候,那岂非是死路一条?

    涉事的商家曾有多起纠纷。想必那些消费者也是通过各种路径维权的,可涉事商家至今“安然无恙”。面对强势的商家,弱势的消费者究竟如何维权?将维权成本降下来,将维权渠道拓宽,让消费者轻松维权,如此,才会让“哭诉维权”消失。否则,消费者在维权路上只能艰难行走。

    王军荣

    法律不能成为

    作恶人的保护伞

    其实,此事并不复杂。相关车企把“汽车三包政策”当成金牌令箭,想着法地侵犯消费者正当合理的权益。往严重了说,这是在主观层面将相关政策和法律曲解,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是一种霸权思维和行径,不仅扰乱了商业环境,更玷污了法治。

    毕竟“汽车三包政策”也受法律保护,其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法律的一部分。但正是因为这部分的存在,让相关车企,敢店大欺客,敢肆意妄为,但这部分便应成为要补上的现实漏洞。

    其实,无论是这次的西安奔驰事件,还是前几天的图片版权之争,都有着共同的现实启示,那就是法律不该成为作恶人的保护伞。进一步说,法律应该挤掉所有的空白和漏洞,加强惩戒力度,并为消费者的维权机制保驾护航。不给无良商家自我发挥的机会,让所谓的“店大欺客”没有生存的土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筑一个铜墙铁壁的世界。不再让撒泼维权呈现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那是对法治社会的最大讽刺,更是对文明的一种刺痛。

    对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汗颜,在追求法律更加严谨细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追求监督管理层面的深入与规范。否则,诚信经营就真的成了法治社会的最大笑话。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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