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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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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是个筐 但不是什么都要往里装

漫画:朱慧卿

    22日早间,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文章。该负责人回答了多个热点问题,在被问到征信系统采集个人水费、电费和话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吗?该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4月22日《新京报》)

    去年,某地水务集团声称,无正当理由欠缴水费的用户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去年11月,第一批“失信名单”将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在看来,只是水务企业的一厢情愿。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这意味着,征信系统能否采集水费、电费等信息,不是自来水公司等数据源单位说了算,而是由用户本人来决定。

    虽然央行征信中心自2006年就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但从此次表态看,到现在似乎未正式采集,这种谨慎态度值得肯定。因为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原因比较复杂,而且“法无授权不可为”,如何采集这类个人信息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之前,有报道称个人信用报告将纳入多种信息,有人质疑:“信用”是个“筐”什么都能装?言外之意是,虽然这有利于扩大个人征信报告覆盖面,但也应该有边界。而央行有关负责人此次答记者问,实际上告诉了我们一个重要的边界或“红线”,即须经过本人同意才能采集个人相关信息。更重要的是,这条“红线”对数据源单位和央行信息采集权是种约束。

    笔者以为,除了“本人同意”这个边界外,还应该有更明确的其他边界。比如,哪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就没有必要纳入个人信用报告,至少应该把法律途径解决未果作为前置条件。这样就能避免数据源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乱用“信用武器”,而忽视其他合法的解决渠道。

    再比如,哪些个人信息应该纳入社会化征信系统,哪些应该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也要有明确的边界。目前,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市场征信机构也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场能够解决的信用问题,最好交给市场。而“官方版”信用报告,应该采集信贷及其他市场不便采集的信息。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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