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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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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医师兼职办诊所须警惕“以公谋私”

    日前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意见》提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或全科诊所等创新性改革措施。2019到2020年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5月14日中新网)

    鼓励医师开办诊所,此举“一箭多雕”。

    对患者群体而言,可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全职开办诊所的医师来说,等于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而对兼职医师来说,则多了一条增加合法收入的渠道。同时,此举有利于缓解大医院压力,丰富了我国医疗服务体系。

    不过,在鼓励医师兼职开办诊所的同时,要警惕这类医师“以公谋私”——即利用公立医院品牌等资源,把公立医院病人导入自己的诊所。或者利用公立医院检查化验等资源,为自己的诊所提供服务,比如说让病人在公立医院化验,结果出来后引诱病人到自己诊所治疗。

    笔者就曾目睹这样的现象,在某市大医院门诊某科室,在病人检查化验之后,医生让病人到某某路某诊所等他,并说明会详细诊疗,治疗费用比医院更低。有医师朋友也曾讲过类似的“故事”。尤其在中小城市,某些医师上午公立医院坐诊、下班后到个人诊所坐诊较常见。

    毫无疑问,患者更信任大医院,对小诊所不太信任。那么,政策鼓励医师兼职开办诊所之后,某些兼职医师就有可能把大医院病人导入小诊所。而且,小诊所往往缺乏检查化验设备,不排除大医院变成兼职医师所办个人小诊所的“配套服务机构”,结果就是“损公肥私”。

    此外,还有可能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大医院病人被兼职医师导入小诊所后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消费纠纷,大医院也可能脱不了干系。因为患者最初是到大医院看病的,医师也是同一人,患者就有理由质疑大医院对医师没有履行监管责任,对患者权益没有尽到保障义务。

    但要指出的是,警惕“以公谋私”并非否定鼓励医师兼职开办诊所,而是提醒有关方面,有要相应的措施防范开办诊所的兼职医师“以公谋私”,否则,就会有多种隐患,医师主要执业医疗机构恐怕也不会同意医师兼职开办诊所,那么这一政策的执行效果也会打折扣。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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