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在山东省济南市某居民小区附近经营一家面积100多平方米的小型超市,他没想到,自己25元钱卖了两双假冒袜子,最后竟然赔偿厂家6000元。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6月2日《法制日报》) 一个小超市的老板,因为25元卖2双袜子结果竟被判赔偿6000元。可能对超市老板来说,太不可思议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觉得很稀奇,但从法律角度看,这本是很寻常的事,因为侵犯到了人家的权益,就要赔偿。 其实,一些超市、小摊销售假货并不是个别。从假货的链条来看,超市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且起到很大作用,如果他们不销售,假货的“出口”就受阻了。 销售假冒的袜子被罚6000元,这说明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也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假货之所以打而不绝,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成本太低,被发现的“概率”也不高。因此,也有人认为这家超市只不过是“运气”不好被罚了,其它超市运气好就没事。要追问的是,这家超市难道只卖一种品牌的假货吗?如果卖了,又有多少企业会上法庭告呢?进而要追问的是,如果是消费者告这家超市能告赢吗?维权成本又有多高? 毫无疑问,对卖2双袜子被判赔偿6000元的结果,我们举双手赞成,但如果据此以为,以后再也不敢有人卖假货了,那就过于盲目乐观了。要想让假货彻底消除,告赢一家超市是远远不够的。其一,需要提高惩罚力度,25元卖2双袜子被判赔偿6000元,看似够“厉害”了,但如果被罚的数额更大些,则会更好;其二,监管部门如何顺着这条线索,将生产厂家、销售商一网打尽,则更具震慑力;其三,维权成本降低,消费者维权变得容易,则很能够促进假货的消失。从目前来看,只让一家超市被罚,恐怕不会收到很大的效果。我们期待强拳出击,期待打击假货有多米诺骨牌效应。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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