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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朱慧卿 |
近日,一段一名男子当街殴打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各方持续关注,大连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发布通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带来两个明显效果,一是持续关注带来的庞大流量,在网络和社交媒体广泛传播;二是带来社会对暴力与女性安全的广泛关注,网络上全民搜索“暴力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发文,山西、广东、福建多地警方,积极跟进排查,推动了案件的快速调查处理。 然而,这并不是事件的终点,还有一个问题有待存疑廓清:是谁把视频数据放在网上?为何不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供?当然,谁把视频数据放在网上,或许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其把数据放在网上是为了流量还是为引起公愤去“缉暴”,抑或二者兼而有之,毫无疑问,其正义性会遭遇到功利性的考问。同时,其传播有积极的一面,也带来了负面的一面,比如,个别的人身暴力违法犯罪透支了社会群体的整体安全感,以及给警方的介入带来被动和无谓的浪费,让警方被视频的舆情牵着走,这些显然不能小觑。 从这个意义来说,个案有很强典型性。随着监控设备的“白菜价”,民间监控能够拍摄到明显性质的暴力犯罪行为是大概率,这些数据如何规范管理,并纳入到治安信息体系,恐怕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管理不慎,正义可能成为一种消费品。 这就需要从两个维度加以引导和规范。其一,将治安“群防群治”从传统引向网络,对于民间监控的信息,不能只是警方处警办案备查调用的存在,应变单向为双向,提供一个网络渠道,鼓励公民和民间组织将监控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的视频数据上传,交由警方视同报警进行处理,强化联动参与治安管理的主动性;其二,规范这类视频信息的管理,设置必要的底线,比如所发现的明显的违法犯罪视频信息,未向警方报送不得在网络公开,以平衡秩序管理与社会监督的关系,实现双向约束。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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