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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08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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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助学贷款,要注意厘清法律界限

漫画:王铎

    最近,江西萍乡农商银行一则催款通知引发巨大争议。8月15日,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催款通知。通知公布了141名助学贷款逾期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其中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11890.96元。(8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银行催收助学贷款是权利所在,大学生按合同偿还逾期贷款也是应当履行的约定。

    当然,银行做法也很简单粗暴,将逾期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个人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有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嫌疑,手段合法性富有争议。然而,银行此举却也立竿见影。

    大学生助学贷款清收难有其普遍性。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7年9月,该行所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维持在4.12%至8.27%之间,这个比例要高于普通小额贷款。这并非都是大学生恶意失信,例如个案中被公开催收的大学生,逾期余额不乏几元、上十元的,多是还贷款不仔细,未注意还欠有零头。

    如果银行采取正规手段来催收,一套流程走下来,可能出现“追鸡杀牛”的尴尬;如果采取极端方式,动辄将大学生发生助学贷款逾期记入其信用记录,显然会让大学生“因小失大”。

    银行拿“隐私”当成倒逼大学生遵守“信用”的筹码,对于隐私保护与信用维护都是一种尴尬,一方面反映出隐私权利的“廉价”,另一方面则反映出诚信意识的缺失以及信用制约机制的欠缺。

    个案值得反思是多方面的:首先,公民隐私保护法治步伐还宜加快,兜牢公民权利底线;其次,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价值意识还有待提升,特别是大学生在校的诚信教育不能缺位,反而应当加强,环节上提醒重视清偿助学贷款,防范逾期发生,有必要纳入毕业生的“最后一课”;第三,金融信用制约的运用应当细化,对公民不良金融贷款信息分级评价,并建立公民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开放公民个人查询,强化信用的现实约束力,同时降低信用运用的成本。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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