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物且翻包检查引发的舆论风暴仍在发酵。美国迪士尼乐园总部公共事务部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两日相继做出回应。前者称他们无法回复关于上海迪士尼的问题,后者称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不会就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规定做更改。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专家指出,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8月25日中新社)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不管对待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准绳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 开放的中国不是外企的法外之地。我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但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同时,他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也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上海迪士尼乐园不但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而且要翻包检查,这种做法有违中国的法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这样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上海迪士尼乐园的做法显然与我国的上述法律和法规相悖,是属于霸王条款,而且翻包检查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为了安全起见,该园完全可以通过电子扫描安检,一旦怀疑消费者包里有不安全的东西,可以让游客自己拿出来说明,如果游客不配合,可以报警,让警察依职权来搜。所以这一事件已不是调解的问题,而是法律问题,必须依法纠正迪士尼的行为,没有调解的余地。 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在中国境内经营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既不该因为他们是外企就无原则地对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原谅,也不该因为他们是外企就要加重处罚。不卑不亢,不偏不倚,依据法律,依据事实客观地、公正地来处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必须做到的。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对上海迪士尼依法进行处理,不然,可能让这些外企更加蔑视中国,歧视中国人,觉得中国是一个不遵守法律、没有底线的国度。有关部门不能对迪士尼的行为,只干瞪眼,而是尽快依法处理。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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