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一家网络商城中发现,有商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数量约17万条。在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中可以看到,这些“人脸数据”涵盖2000人的肖像,每个人约有50到100张照片。商家在商品说明中称,数据中并不提供所涉及人物的人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也不得用于违法用途。(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前几天,“AI换脸”APP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大家对数据隐私问题惶惶不安,担心软件借机收集人脸数据,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导致不可预料的损失。如今,居然有商家公开售卖“人脸数据”,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收集他人敏感隐私数据,并成为牟利工具,令人不寒而栗,这是“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了。 据商家称,其售卖的人脸样本中,一部分是从搜索引擎上抓取的,另一部分来自境外一家软件公司的数据库等。但无论怎么说,其所销售“人脸数据”的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非法收集他人敏感信息、非法售卖个人数据、侵犯肖像权、泄露未成年人信息等。 大数据就是互联网“石油”,这些真实可靠的个人敏感数据信息,有很大的挖掘利用潜力,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才会被不法商家看中违法收集、倒卖。虽然目前利用“人脸数据”进行犯罪的行为还不多见,但是随着技术门槛的降低、人脸识别应用领域的扩大、更多样化的应用出现等,“人脸数据”犯罪现象恐将逐步攀升。因此,监管部门需要未雨绸缪,及早对“人脸数据”的采集、保存、利用等进行规范,设置最小化原则,控制“人脸数据”的采集、利用底线,以防范网友“人脸数据”遭非法倒卖、利用,保障公众的隐私信息安全,保护网络空间的清朗。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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