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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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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城市垃圾分类进入互相超越时代

    由北京市城管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15日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在此之前,上海、宁波等地已相继发布了个人扔错垃圾将面临处罚的政策。(10月16日央广网)

    垃圾分类在我国试点近20年,虽有收效但不够显著。而今年以来,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在国内刮起一股垃圾强制分类旋风,这对于推进我国垃圾强制分类、解决“垃圾围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过去垃圾分类试点效果不够理想,原因之一是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

    多年来,很多领域之所以出现禁而不止的违规现象,原因就在于违规成本偏低。上海垃圾分类被称为“史上最严”,北京草案送审稿处罚比上海还要严,意味着违规成本越来越高,或是一种趋势。只有处罚越来越严厉,才能唤醒更多人的垃圾分类意识,让城市更文明,发展更可持续。从这个角度而言,“北京版”或将刮起新旋风。

    一方面,会让公众认识到城市垃圾分类的紧迫性、重要性,否则不会处罚越来越严厉。或者说,会让大家认识到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越来越严厉是必然趋势。另一方面,或将引领其他城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尤其是提高处罚力度。因为各地制定垃圾分类制度时会借鉴参考其他地方的做法,“北京版”同样有不少参考价值。

    当然,再严厉的处罚也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如果每个人都能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即使再严厉的处罚措施也不会影响到守规矩的人。我们还要意识到,要想垃圾分类取得更好的效果,在严厉处罚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要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更大力度的奖励。比如深圳推出的多种奖励措施就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笔者以为,在一个城市率先实施“史上最严”的垃圾分类制度后,下一个城市会在前者的基础上做出更合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以后的城市则有更多可以参考和超越的对象。这样一来,我国生活垃圾制度建设将会不断迈向成熟,值得期待。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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