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10时许,甘肃省人民医院一名女医生在医院遇刺身亡。随后,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证实,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其患有直肠癌,曾在该院就诊,遇害女医生为其主治医师。(10月22日《新京报》) 这是一起蓄意报复的恶性伤医案件,尽管持刀杀人者身患绝症,但也不能终止我们对暴力袭击医生恶行的强烈谴责和对无辜受害医生的锥心哀悼。只是痛定思痛,我们不禁连发追问:这真的是一起不可避免的悲剧与惨案吗? 是否因为医疗纠纷而引发砍杀医生,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这也绝不是行凶者剥夺其生命的借口。 检视现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为双方协商解决,这也是“医闹”甚至行凶报复医生现象产生的主因;二为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身为当事医院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总被患方认为是“父与子”和“婆与媳”关系;三为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又有多少患方经得住时间的煎熬和经济的消耗? 其实,处理医疗纠纷并非没有好的路径,早在多年前就有专家提出第三方调解机制,即由政府组织成立调委会,其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由司法部门负责调委会的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经费由财政保障。这样不仅摆脱了当事医院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自说自话的嫌疑,且相对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患方利益,进而将更多矛盾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上。 宁波早在2008年就开创了一项“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实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该调委会经费由政府财政统一负担、日常管理由司法部门负责,而且专门组成的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为离退休专家、教授,大大避免了在职医法专家介入构成导致对处置结果的干扰。实行多年后,这套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得以全国推广。 回到这起事件上来,如果在案件发生前当事医生能得到第三方及时介入调解,或者那个患者能够求助第三方调解,那悲剧极有可能不会发生。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让其不仅成为医生生命安全的“保护神”,也成为患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通道。周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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