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12月4日中新网) 近年,许多学校把食堂作为了盈利的工具,要么由外来人员承包,要么把食堂租给一些个体户经营,这样既不卫生,价格又高得吓人。学生的生活费是有限的,学校食堂是否盈利,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否吃饱吃好。价格贵了,意味着家长给的生活费不够用了,只能减少饭菜的量和质,这样可能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伙食好差、价格高低关系到他们能否更好地用餐,能否健康地成长。 学生在学校就餐,家长最关心的是卫不卫生,营养搭配科不科学,孩子到底喜不喜欢吃,价格是否合理。学校食堂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可能在花式品种等方面确实更加丰富,学生可能更喜欢吃,但安全性和营养性就很难说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这样等于落实了责任主体,饭菜好不好,健康不健康,都由学校来负责,也就是说校长成了第一责任人。 当然,要让学生能吃到价廉物美的饭菜,不仅要明确学校责任,各地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另外,要建立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体系,这样才能既保证安全,又保证质优价廉。最关键的是,要做好成本核算,通过核查、审计等,看看食堂有没有违规图利的行为。 学校食堂自己经营和管理后,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学生餐费的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到学生身上。采购食品交食堂时必须过秤验收,做到发票记载品名、数量与实物相符。另外,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从而在各个环节堵塞漏洞,使学生的饮食更加安全。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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