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地方为了保证干部“结对”帮扶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硬性要求每名包保干部每年登门访贫次数必须不少于几十次。结果,为了“凑数”完成考核任务,一些包保干部“无事也登三宝殿”,陷入形式主义怪圈,反而让包保干部和贫困户双方都苦不堪言。(12月7日人民网) 让机关干部包保贫困户,一人联系几家,定期上门访贫问苦,帮助找穷因、挖穷根,既帮输血,又保造血,本是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手段,也是机关干部下沉农村调研的重要方式。但现在一些地方硬性要求每名包保干部每年登门访贫次数必须不少于几十次,结果为了“凑数”完成考核任务,一些包保干部不断去贫困户家中,既没有给贫困户解决问题,反而给贫困户添了乱。有的贫困户在外面做事,接到包保干部的电话,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活儿,回到家中接待包保干部。 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扶贫措施,扶贫干部跑的次数再多,也解决不了实际需求。各地最应该做的是因户施策,缺文化的帮他们补文化;缺技术的帮他们补技术;缺资金的帮他们找资金;缺项目的帮他们找项目;农产品没销路的帮他们找销路……那才是真正的扶贫,看着一户户贫困户脱了贫,就会产生一户带一户的效应,通过政府的帮扶和贫困户自身的努力,让那些贫困户尽快摘掉贫困的帽子。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要求包保干部登门访贫次数,出发点应该没问题。但有了硬性规定和要求,包保干部有事没事都往贫困户家跑,看似让这些贫困户得到了关爱,实际上消耗的是彼此的时间和精力。 扶贫干部去贫困户家摸实情、解难事,原本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既然结对扶贫,就应该把贫困户当家人和亲人,有什么困难和需要,扶贫干部理应积极积极主动帮着解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凑足去贫困户家的次数不如提高回访的质量和效果。政府部门应根据每个贫困户的特点,给他们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帮助他们规避风险,使他们从根本上脱贫。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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