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昨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审议。 据了解,条例草案共七章七十三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与修改、国土用途管制与空间治理、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草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和布局,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治理等活动。 条例草案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与修改,还对加强用途管制与空间治理作出具体规定,如规定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要求,要加强对本市杭州湾、象山湾、三门湾、渔山列岛、韭山列岛等海域海岛海岸线独特优势的保护开发利用,并对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理。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条例草案还明确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制度,明确划拨、出让土地和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生成的牵头部门和操作程序,及建立规划用地“多证合一、多审合一”的审批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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